非独立核算食堂的账务处理

我公司为独立核算企业,食堂为非独立核算,食堂的支出从公司账务核算,目前采购都在菜市场没有发票,米面油在超市购买,海鲜等在超市购买,有发票,采购人员凭收据及发票报账。

食堂除了负责职工的午餐外还会进行一些业务类的招待但不对外营业,按照最新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一份准确明朗的账务处理方法,比如食堂的房屋租金、食堂工作人员工资、食材、水电、器具等费用项目都应如何进行财务核算?

答:根据您的描述:

1、食堂房屋的租金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食堂工作人员工资、食材、水电、器具等账务处理:

根据服务的不同对象进行分摊: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3、用于业务招待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国税函20093号)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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