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植租摆管养服务增值税如何处理

混合销售应是指一项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的销售行为,乙方为贵司提供绿植租摆及后期绿植养护工作均属于应税服务行为,不属于混合销售,上述服务在税率的选择上,应按兼营绿植租摆和绿植养护处理,分别核算销售额,按13%和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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