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清缴再更新要求:财产损害不会再报相关资料
国税总局有关所得税财产损害材料存留备查簿相关事宜的公示
为了更好地进一步推进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简单化公司税务申报材料申报,缓解公司伴随压力,现就所得税财产损害材料存留备查簿相关事宜公示以下:
一、公司向税务局申请扣减财产损害,仅需填写所得税本年度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会再申报财产损害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公司存留备查簿。
二、公司理应详细储存财产损害相关资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合理合法。
三、本公示要求适用2017年度及之后本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税总局公示2011年第25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相关财产损害直接证据材料、财务核算材料、缴税材料等相关资料申报的內容与此同时废除。
特此公告。
国税总局
2018年4月10日
政策措施
(一)确立撤销公司财产损害申报材料
《公告》第一条:简单化公司财产损害材料申报,是为了更好地进一步缓解公司伴随压力。与此同时,充分考虑现行标准所得税本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现有财产损害频道,公司能够根据填列财产损害实际金额的方法,完成财产损害申请。
(二)确立公司财产损害材料存留备查簿规定
《公告》第二条:公司财产损害材料是证实公司财产损害真正产生的重要环节,也是税务局合理管控的关键着力点。因而,公司理应详细储存财产损害相关资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合理合法,不然要担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法律依据。
(三)确立公示要求可用時间
现阶段2017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并未完毕,公示要求适用2017年度及之后本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温馨提示:
1、有关财产损害这一块,尽管无需去税收办理备案了,可是提议公司或是属实准备好,干万不可以随意就把应收帐款这类的立即做为损害解决。事后税收假如觉得公司损害出现异常,那时候不便很有可能更变大!
2、放管服改革现行政策,降低了公司往税局给予材料的机遇,可是不意味着税收法律能够骄纵实行,金税三期发布以后,公司损害很大,被预警信息的风险性反倒更高!
3、该新要求从2017年年度汇算清缴已逐渐实行,沒有年度汇算清缴的公司,能够按这一现行政策开展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