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分不清“定金”和“订金”(付订金跟定金有什么区别)

很多企业在进行买卖交易时,都会先交付一定的订金或者定金,并且觉得这两者没有什么区别。其实,在法律层面上,定金和订金有着本质的区别。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以房地产行业为例,如果购房者在支付全款之前,先支付的是一笔“定金”,那么即使最后购房交易没有达成,商家也无需把定金退还给消费者,如果是商家没有履行合同,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给消费者;但是,消费者一开始支付的是“订金”的话,那么不管是消费者还是商家没有履行合同,订金照样可以退还给消费者,商家也无需支付双倍订金。


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为什么结果差别这么大呢?


一般订金都不会超过主合同标准金额的20%,并且需要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如上所述,支付了定金之后,购买者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销售者违约则退回购买者两倍定金。


订金和定金最大的区别,就是订金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来讲,订金只是属于一种预付款,没有担保的作用。因此,购买者如果事后违约,是可以要求拿回订金的;同样的,销售者违约也无需支付两倍订金。


不过在实务中,我们偶尔也会遇到订金退不了的情况。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销售方才会把订金退还给购买方呢?


销售方收取了订金,但没有签订书面协议;


销售方和购买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但是协议上没有对订金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双方对拟定的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存在分歧,无法协商一致导致的交易流产,销售方应把订金退回给消费者;


销售方进行的广告宣传等,与实物不符。


以上四种情况,销售方都必须将订金退还给购买方。


看完这一篇,大家应该都能分清“定金”和“订金”了吧!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