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发票代开问题

公司准备厂房建设,与外省一家建筑公司签定合同,现想了解下,对方是否需要到建筑地代开建筑发票?我方收票是否存在什么风险?

答:实务中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判定。如果贵公司作为业主若要求对方(建筑公司)先开具发票,则以开票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票方不存在风险,并且自2017年6月1日起建筑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__________

相关依据: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三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45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总局关于营改增政策系列问答中: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承接建筑工程,在营改增后应按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应自行向建筑服务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建筑服务购买方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建筑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三)不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九条: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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