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是否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根据您的描述,专家个人向贵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故,专家个人允许按规定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需提醒的是,即使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发票也需要在税务机关代开,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月度1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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