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结算单据是否缴纳印花税
由于企业内部用于管理、结算的单据并不具有合同性质,仅限于内部更好的执行计划而使用的,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 号)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根据《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 号)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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