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运输进项税抵扣?

  我司员工5月出差的飞机票5000元,动车票200元。

  问题一:出差的火车票、动车票能抵扣进项税吗?依据是什么?

  问题二:如果能抵扣的话,按多少税率?不用认证了吗?

  问题三:会计怎么核算,要做价税分离,抵扣的金额要通过`应交税费--进项税”核算吗?

  问题四:如果能抵扣的话,在税务申报表怎么填列这部分金额?

  答:一、在国内出差的火车票及动车票能抵扣进项税。相关政策见下文。

  二、1)机票: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动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以上两种方式不用进项认证,只需要在增值税申报时在“附表二”中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填写。

  三、会计上的核算:将计算出的进项税通过“应交税费--进项税”核算,票面金额与税金差额计入费用。

  四、该部分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