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提供担保而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综上,贵司支付给个人股东的担保费,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20%。
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综上,贵司支付给个人股东的担保费,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