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营业执照丢失了怎样办

       企业之中最为关键的证明材料就是执照,但是诸多的办理事项往往会不慎将其丢失,此时该怎么办呢?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1)登报要求:当地省市级公开发行报刊。(例如北京市:北京晨报 北京晚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 法制晚报等)

  (2)工商局要求登报格式:遗失声明 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号:********)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特此声明作废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遗失补照应提交文件

  (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

  2、如果是企业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是:登报声明作废(挂失) → 提交申请 → 补领证照

  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 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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