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话费报销,您做对了吗?
通讯费用是每个企业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那么企业为员工报销的通讯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是否会涉及个税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实务中,员工通讯费一般分为实报实销和定期发放补贴两种形式,两者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也有所不同。
一、实报实销或公司限额标准以下实报实销
判断实报实销的通讯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主要考量其是否为因公发生的支出。
首先,从形式要件上来看,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通讯费需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
其次,从资产的归属上看,若电话号码为个人所有,只能取得个人抬头的发票。但因为实际使用情况公私难以区分、很难证明是否与公司经营有关,企业也只能从自己公司管理流程、费用审核标准以及目前商业环境下电信运营商确实无法把个人手机费用开公司抬头的现状方面做解释。各地税务对这种情况的管理和认可程度不一,一旦从严处理,就有调增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若电话号码为企业所有,通讯费支出可以取得公司抬头的发票。但能否税前扣除也要根据其业务实质判断。例如一个业务员报销的话费很多,与其业务量严重偏离,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另一方面,企业支付给员工通讯费用,员工拿发票来报销,很多人认为这样就不会涉及个税了。其实这是误区,属于费用还是补贴,不能只从有没有发票来判断,还要看本质。如果是通过报销形式发放补贴,也是属于个人所得,是要计算缴纳个税的。
二、发放通讯费补贴
定期定额发放的个人通讯费补贴,应该并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也是需要计算缴纳个税的。
在实务中,还有一些企业购买充值卡,取得公司抬头发票,充值卡交付员工使用,但这个方法只能取得预付卡发票,会有被认为是变现发福利、而非实际费用支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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