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和库存商品的区别讲解(存货和库存商品的区别)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两者的核算要求不同:
库存商品的核算要求:库存商品盘点溢缺的账务处理与商品购进发生溢缺的账务处理基本相同,在未查明原因前,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调整“库存商品”账户的账面记录,查明原因后再分别不同情况从“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转入有关账户。
存货的核算要求:确认一项存货是否属于企业的存货,其标准是看企业对该存货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产权属于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在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两者的范围不同:
1、库存商品的范围:
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2、存货的范围:
在常经营过程中存储以备出售的存货。这是指企业在常的过程中处于待销状态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库存产成品及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
为了最终出售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这是指为了最终出售但目前处于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备消耗的存货。这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耗用而储备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