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详细讲解(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释义)
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共计有21.6万亿元,其中管理的资金信托资产合计17.94万亿元。资金信托是基于信托关系的资产管理产品,在国民经济循环中长期扮演着以市场化方式汇聚社会资金投入实体经济领域的角色。
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必须坚持几个定位:
一是私募性质,信托产品是投资者买者自负的私募类产品,不具有公开发行的特质;
二是打破刚性兑付,净值化管理,需要确保资金信托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明确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规则、内控要求和监管安排,促进资金信托监管到位;
四是要守住风险的底线,加强资金信托风险管理,限制杠杆比例和嵌套层级,实现风险匹配、期限匹配,防范风险向信托公司不当转移资金或向金融市场外溢;
五是促进公平竞争,精简制度体系,统一监管规则,促进资金信托制度匹配。
资金信托业务就是信托资产管理业务,由信托公司发起且以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服务内容,将投资者交付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且以非现金财产设立财产权信托,若其通过受益权转让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也属于资金信托。打破刚性兑付,投资者买者自负,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或承担损失。包括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企业年金信托、慈善信托及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服务信托,无论其信托财产是否为资金形式,均不再纳入资金信托。
关于资金信托投资非标债权,也有规定:
一是限制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比例。明确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合计实收信托的50%。
二是限制期限错配,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资金信托必须为封闭式,且非标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资金信托到期日
三是限制非标债权集中度。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债权资产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
四是限制非标债权资产类型。明确资金信托不得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不得投向限制性行业。(非标资产债权: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的标准化债权:公司债、企业债、银行间市场债券资产之外的其他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债权。)
合格投资者认定:
(一)具有两年及两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三百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四十万元人民币。
(二)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境内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依法成立的社会公益基金。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五)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