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弥补期限(亏损弥补5年怎么算)
那么大家知道亏损结转弥补的年限是几年吗?所有企业的年限都相同吗?合并不同类型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又如何计算呢?下面来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般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
企业在成立初期或者像去年疫情时期,经营困难导致亏损,按国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比如说a企业2018年亏损500万,2019年和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240万和180万,那么a企业2019年和2020年的所得额就可以用于弥补2018年的亏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超过5年,2024年的所得就不能继续弥补2018年的亏损了。
一般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是5年,但是去年疫情期间,部分特殊行业亏损巨大,因此政府出台相关政策2020年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电影等5个行业,2020年度的亏损结转年限由税法规定的5年延长到8年。
上述5个行业2020年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可以结转至2028年,但是2021年的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依旧是5年。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当年,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也就是说2013年发生的亏损可以结转至2023年之前的年度弥补,就算在2023年之前失去了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也不影响之前享受的优惠。
注: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取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注明的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如果企业发生合并或分立重组事项,如果企业有没有弥补完的亏损,弥补年限如何确定呢?
答:按相关税法规定合并或分立企业承继被合并或分立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被合并或被分立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
如果合并或分立企业具备高新技术资格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则被合并或被分立的企业亏损可以按合并或分立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
政策性搬迁亏损结转弥补年限
政策性搬迁是指因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且符合规定并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一般企业在发生政策性搬迁,如果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没有收入,则从搬迁年度的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
举个例子,b企业为一般企业,2018年的亏损60万,b企业在2019年发生政策性搬迁,2022年完成搬迁,中途停止了生产经营,理论上b企业2018年的亏损结转弥补年度为2019-2023年,但是因为政策性搬迁,2020年和2021年可以从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2018年的亏损弥补年度为2019年,2022-2025年。
但是如果b企业是一边搬迁一边生产,则2018年亏损结转年度依旧为2019-2023年。
以上就是今天为大家带来的企业亏损年限的知识点介绍,大家现在能解答文章开始的问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