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交房违约金标准(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烂尾五年,开发商终于拿到了预售证
2015年10月,市民杨师傅在西安市航天基地看上了航天新佳园二期a区的房屋,总价约50万元的房屋,杨师傅付了14万的首付款,并签了认购协议。
“当时这个项目五证还不齐全,之所以敢买除了价格优势以外,还因为他们的一期工程已经顺利交房了。”杨师傅说,“当时交了首付,签了认购协议,虽然协议上没有约定何时交房,但他们口头承诺交房日期在2018年,我也就信以为真了”
之后的数年,开发商一边继续售楼,可工地上却进展缓慢。“我是2017年购房的,当时他们工地连地基都还没打呢。”市民王师傅说。项目工期停滞不前,看似烂尾了,上百名已经交了房款的购房者多次维权,项目终于在近期有了好的方向。
“前不久a区的几栋楼预售证下来了,开发商通知大伙去签式的购房合同,随后将协助我们办理房贷。”购房者们称,“可拿到这份式的购房合同,大家都很气愤。合同一边倒,完全是霸王条款,我们根本签不下去。”
延期交房违约赔偿万分之0.1,这样的合同签不下去
开发商让购房者签的式合同有哪些细则不妥?“合同不得约定,开发商如果逾期交房的违约赔偿责任吗。”业主们拿出了合同模板,上面写到:
按照补充约定,双方有90天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届满后甲方仍未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应按乙方已交购房款的每日万分之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这算是什么违约条款!”业主们说,“我如果交了50万元的房款,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天才给我赔5块钱,一年下来也才1800元。这要是70年不交房,开发商只需要赔偿12万6千元。这样不平等的合同我们签不下去。”
此外合同上约定2023年12月31日交房,但随后又添加了补充条款上写着“交付时间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乙方不得以房屋周围环境、市政公用设施设置状况、公共区域的装修及材料、个别区域的装修、道路状况、地下停车场投入使用情况、房屋存在非主体结构的质量瑕疵、临水临电为由拒绝收房。
经协商,开发商同意将违约金提升至万分之一
2021年1月30日,商报记者陪同多位购房者前往航天新佳园二期的售楼部,一位营销负责人对购房者就合同中的不满条款进行解答。
“具体交房日期,肯定是2023年12月31日以前,要达到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并且取得两书一表。”该负责人说。
而对于购房者争议最大的延期交房的万分之0.1违约赔偿条款,该负责人称经协调,开发商这边已经同意改为万分之一。“之前万分之0.1时是开发商这边,参考了市场上多家购房合同确定的,目前来看确实过低,现已进行调整。”他说,“合同中存在的其他不解或争议部分,开发商这边会积极和购房者解答协商。”
律师:违约金万分之零点一不符合法律规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交房的法定条件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而本事件中,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主合同中约定了上述法定条件,但是又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工程主体结构竣工即具备交房条件,显然补充协议的约定有悖于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因此,本事件中,开发商交房条件依据法定及购房合同的约定。
赵良善说,针对开发商要求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为日万分之零点一,显然是过低的,即便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日万分之零点一,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购房人也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委调整增加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一般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五作为标准。
赵良善建议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约时针对合同条款存在分歧的,尽量双方各退一步,协商解决,兼顾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