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与企业合并以外区别(企业合并的方式和类型)

咨询:

企业重组和企业合并之间的关系

解答: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重组是一个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过程。对企业来说,通过对企业自身拥有的各种要素资源的再调整和再组合,提高企业自身的运行效率,同时还实现社会资源在不同企业间的优化组合,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从法律角度看,企业为降低交易成本而构建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契约关系以法律形式体现。因此企业的重组,在实际运作中又表现为这些法律关系的调整。

合并:指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在一起 ,原有所有企业都不以法律实体形式存在 ,而建立一个新的公司。如将a公司与b公司合并成为c公司。《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 ,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从法律上来说,合并有以下几种方式:

普法:

企业合并按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1. 控股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下词)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 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 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袼继续 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2. 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 _身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合并完成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 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诙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3. 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 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中,各参与合并企业投人到新设企业的资产、负债价值以及相关构成新设企业 的资本等,一般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参与合并方的合同、协议执行。

支招:

常见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的编制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主要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是企业合并中必须编制的报表。企业还要编制财产清单,为清晰反映公司的财产状况,应翔实准确,做到账实相符。

2、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为保护公司的债权人利益,各国公司法都在企业合并程序中规定了债权人保护措施。即要求在作出企业合并决议后,有及时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的义务。在法定的期限内,债权人有权对企业的合并提出异议。企业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必须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企业合并的默认。

4、办理合并登记

合并登记依照合并中不同公司的生灭变化经可按照情况办理工商登记

总结:

规范有序的企业合并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配套。虽然企业合并在我国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的历史,在现阶段更是成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关于企业合并的法律法规依然很不健全。现行有关合并的立法对合并的很多制度没有做出规定,有关合并的许多规定只是散见于《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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