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月末处理(小规模计提增值税会计分录)
我们都知道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税额,那么在对于销售货物,产生的费用该怎么来做会计分录呢?
小规模纳税人计提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进项,所以应交税费下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科目就可以了,不需要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也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进项、销项等明细科目
1、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不用登记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计入库存商品
不用“应交税金”科目,按票面上的价税合计数入帐即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进销项抵扣,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未付款时
借: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