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增值税抵扣期限最新规定)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期限有多久?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所持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抵扣期限从之前的180日延长到360日.也就是说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非工作日为自然天数)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什么是”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

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增值税是国家就增值额征的一种税.

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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