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营业执照怎么变更)
(一)具备相对独立且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经营场所;
(二)诚信守法经营,个体工商户无违法违规记录,个体经营者无不良警示记录;
( 三)个体工商户从事的经营项目应当符合本市及各区县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个体户可以转变为以下几种形式:
1、有限公司
2、个人独资企业
3、 合伙企业
首先要向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一)《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内含《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四)变更后企业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的,还应当提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的同意转型企业使用名称字号的证明文件。
那么变更后的名称应该怎么写呢:
1、 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保留原名称的,原名称可予保留;
2、变更为合伙企业,申请保留原名称的,在原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标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
3、 变更为有限公司的,原名称字号可予保留,并应当在原名称后缀以“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用不用提交地址证明材料呢?
1、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不改变经营场所(住所)的,无需提交经营场所(住所)证明文件。
2、 如原经营场所为住宅的,转变组织形式的同时变更行业特点或经营范围的,告知不得变更。
对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
1、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按照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的有关规定申报出资。
2、 变更为合伙企业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予以确认。
3、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1)有限公司不再设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但从事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行业的公司仍需认缴注册资本至法定最低限额;
(2)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的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目前登记注册时仍需实缴。
对投资人有那些要求?
1、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 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为合伙企业的,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是合伙企业合伙人之一;
3、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是公司的股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