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会计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

(l)填制凭证的日期: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要按货币资金的实际收入日期、实际付出日期填写;转账凭证的填制日期可以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写,也可以按编制记账凭证的日期填写。

(2)凭证编号:记账凭证必须编号,有利于查找。

(3)经济业务摘要:摘要是对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

(4)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确使用会计科目是进行账务处理的基础环节。

(5)金额:记账凭证所列金额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关系到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确与否。为此,计算必须准确,书写清楚、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必须在记账凭证上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两者必须相符。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以便于明确经济责任。

记账凭证应该怎样编号?

答:

给记账凭证编号,是为了分清记账凭证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登记账簿和进行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的核对,防止会计凭证的丢失,并且方便日后查找。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

一种是将财会部门内的全部记账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编为记字第**号;

一种是分别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以及转账业务三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

还有一种是按现金收入、现金付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付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现收字第**号、现付字第**号、银收字第**号、银付字第**号、转字第**号。当月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在填写记账凭证的当日填写,也可以在月末或装订凭证时填写。记账凭证无论是统一编号还是分类编号,均应分月份按自然数字顺序连续编号。通常,一张记账凭证编一个号,不得跳号、重号。

业务量大的单位,可使用`记账凭证编号单`、按照本单位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事先在编号单上印满顺序号、编号时用一个销一个,由制证人注销,在装订凭证时将编号单附上,使记账凭证的编号和张数一目了然,方便查考。

复杂的会计事项,需要填制二张或二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应编写分号,即在原编记账凭证号码后面用分数的形式表示,如第8号记账凭证需要填制二张记账凭证,则第一张编号为8(1/2),第二张编号为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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