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支出在资产负债表哪里体现(研发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位置)
刘丰收
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之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经过了多次修订,包括《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被“财会〔2018〕15号”废止)、《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被“财会〔2019〕6号”废止)、《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等等,目前适用的规范主要是《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说明及注意事项简介如下。
1、流动资产
列报项目 | 项目说明 | 注意事项 |
货币资金 |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银行存款”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如财务公司)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
(1)根据“财会〔2019〕6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具体而言,银行活期存款和短期定期存款计提的利息在“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列报;按定期利率计提利息的长期定期存款(超过1年期的)若无计划提前支取,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定期存款”。虽然银行回函金额不包括计提的利息,但并不影响摊余成本计量。另外,计提的尚未收到的利息不属于现金流量表里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2)购买的符合“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定义的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仅与利率挂钩且不存在杠杆或逆向浮动。 (3)如果集团资金池业务约定财务公司或经办银行可在一定额度内调剂各成员单位的可用余额,则被归集的资金不属于银行存款。存入集团结算中心(非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款项不属于银行存款。 (4)持有的大额存单若企业历史上或预期的转让不频繁(即使金额重大),或者转让金额不重大(即使频繁),则并不改变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可以摊余成本计量,并作为“银行存款”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如期限为18个月、2年、3年和5年的)列报。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包括:未能通过sppi测试的、到期日不超过一年或预期持有不超过一年的债务工具投资(含嵌入衍生工具);以其他业务模式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含嵌入衍生工具);未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到期日不超过一年或预期持有不超过一年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包括指定为fvoci的);不超过一年的、直接指定为fvtpl的债务工具投资。 | (1)购买的符合“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定义的结构性存款(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除非仅与利率挂钩且不存在杠杆或逆向浮动。 (2)购买的符合“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6号”规定的理财产品(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项目列示。 (3)购买的符合“银发〔2018〕106号”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若包含“无追索权条款”或属于“合同挂钩工具”的,需要进一步穿透分析能否通过sppi测试。 (4)购买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由于基金通常投资于动态管理的资产组合,因此通不过sppi测试。 |
衍生金融资产 | 企业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具有重要性的,增设本项目 | |
应收票据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供应链融资收到的应收账款债权数字凭证不属于应收票据(并非“到期付款人无条件付款”)。 应收票据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但不能终止确认时,即使该类业务发生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仍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应收票据”列报。 “应收票据”根据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对于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发行人应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发行人不应以欠款方为关联方客户、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户或历史上未发生实际损失等理由而不计提坏账准备。 涉及延迟定价条款(如定价机制为装船后第4个月的大宗商品伦敦市场的现货交易价格)的应收账款,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并非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应收款项融资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voci)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 应收票据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并终止确认,且该类业务发生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情况下, 企业管理该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导致其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应被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需注意管理应收票据的组合层次,如将应收票据整体作为一个组合,或者将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作为不同的组合)。 |
预付款项 | 反映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预付的款项,日常会计核算时在“预付账款”科目反映,在期末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分类为非流动资产,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预付账款不满足货币性项目的定义,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
其他应收款 | 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余额填列。 “应收利息”核算企业发放的贷款、各类债权投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
“应收利息”(逾期未收部分)及“应收股利”归并至本项目;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即逾期未收部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买入期货初交保证金时,应当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核算的利息和股利与资金往来等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归并至其他应收款,统一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不适用简化方法,必须按“三阶段法”进行会计处理。 |
存货 | 除了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之外,还包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的资本化的合同履约成本 | 企业进口商品所交纳的反倾销税应当计入所购商品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不包括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填列。 “发出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商品的控制权均未转移、尚未确认收入。“发出商品”适用存货准则,通常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合同履约成本”是指不适用“存货”等准则的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的必要成本。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培训费应计入损益,不应资本化。 |
合同资产 |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新收入准则下,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合同资产可能含税。 合同资产属于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合同资产应确认汇兑损益。 合同资产的减值由金融工具准则规范。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
持有待售资产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ifrs 5下的极可能出售,要求为寻找买方和完成该项出售计划的积极活动业已展开(cas 42比ifrs 5严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①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ac)的期末账面价值。 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fvoci-债务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不包括分类为fvoci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融资)。 |
通常情况下,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非流动资产应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报。对于按照相关会计准则采用折旧(或摊销、折耗)方法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折旧(或摊销、折耗)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或摊销、折耗)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资产,仍在各该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不转入本项目。 还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分类为fvoci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融资除外(应收款项融资)。 债权投资根据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利息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除进项税额、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预缴所得税、预缴其他税费、待摊费用外,还包括: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分类为fvoci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融资除外(应收款项融资); (2)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的资本化的合同取得成本,根据“负债确认的时点”来确定合同取得成本(佣金)何时入账; (3)在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内出售的应收退货成本; (4)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5)碳排放权资产借方余额等。 |
2、非流动资产
列报项目 | 项目说明 | 注意事项 |
债权投资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ac)的期末账面价值。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长期债权投资: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sppi)。 短期债权投资(如1年期委托贷款)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债权投资”科目核算。 |
其他债权投资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fvoci-债务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长期债权投资: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sppi)。 不包括分类为fvoci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融资。 短期其他债权投资(如双重业务模式下持有的同业存单)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 |
长期应收款 |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以及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 | 合同中存在企业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企业应按照应收合同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而需支付的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 |
长期股权投资 |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并未明确规定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权益性投资”必须对应着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 如果投资方承担被投资方的经营风险、按出资或约定比例享有净资产份额,则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fvoci-权益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 | 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包括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构成金融资产的或有对价)。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是被发行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包括可回售工具和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本身并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如可赎回私募基金投资、对有限寿命主体的投资),因此从投资方的角度不符合将其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条件。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不能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的非流动金融资产 | 分类为fvtpl的、到期日超过一年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未能通过sppi测试的长期债务工具投资(含嵌入衍生工具)、直接指定为fvtpl的长期债务工具投资(含嵌入衍生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不包括指定为fvoci-权益工具的)。 |
投资性房地产 | 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 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定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包括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出租投资性房地产时)。 |
固定资产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本项目。 |
除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外,还包括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固定资产清理)等。 包括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出租固定资产时)。 社会资本方不得将解释14号规定的ppp项目资产确认为其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无需归类为流动资产,仍在本项目中列报;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的部分,也无需归类为流动资产,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税法上“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会计处理方面,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
在建工程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 “工程物资”归并至本项目。除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外,还包括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租入资产装修期间不应转入在建工程,应自租赁期开始日即作为使用权资产核算并计提折旧。 非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的情况下,建造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应计入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 |
油气资产 | 指油气开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井及相关设施和矿区权益 | |
无形资产 | 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以下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3)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作为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折旧和摊销。 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 租入资产装修期间不应转入在建工程,应自租赁期开始日即作为使用权资产核算并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资产,仍在各该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
开发支出 | `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 |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
商誉 |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购买日标的公司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原账面价值(计税基础)的,公司应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长期待摊费用 | 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 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当记入“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无需归类为流动资产,仍在本项目中列报;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也无需归类为流动资产,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即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仍列报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针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ifrs下明确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除预付土地出让金、预付工程款、预付房屋/设备款、无形资产预付款、继续涉入资产外,还包括: (1)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的资本化的合同取得成本; (2)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的资本化的合同履约成本; (3)不在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内出售的确认为资产的应收退货成本; (4)不在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内结转的合同资产; (5)无提前支取计划的按定期利率计提利息的1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 |
3、流动负债
列报项目 | 项目说明 | 注意事项 |
短期借款 |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 包含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企业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 | 包括:(1)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贷款承诺)。 包含延迟定价条款的采购合同在确认存货后,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应付账款)不紧密相关,应从主合同中拆分并作为衍生工具单独核算,或者将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应付账款)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企业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具有重要性的,增设本项目。 | |
应付票据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应付账款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 |
预收款项 |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 包括预收租金、预收长期资产出售款,以及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不成立时(不能同时满足cas 14.5的五项条件)的预收款项。 不再包含根据新收入准则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反映)。 预收账款不满足货币性项目的定义,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
合同负债 |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尚未向客户履行转让商品的义务而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中的增值税部分(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因不符合合同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合同负债,即合同负债不含税。“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
应付职工薪酬 |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以及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式任命的人员,以及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 |
按照流动和非流动进行分类列报。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负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负债、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支付的部分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下“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中列示。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离职后福利中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净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负债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外派到本公司的员工工资支出应列入子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企业为职工个人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作为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 对已退休人员发放的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
应交税费 | 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 包括应交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
其他应付款 | 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
“应付利息”(逾期未付部分)及“应付股利”归并至本项目;其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作为代理人代其他方收取的款项,作为其他应付款,不是合同负债。 |
持有待售负债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等。 “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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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除短期融资券/短期应付债券、预提费用、短期财务担保合同负债、短期待转销项税额等外,还包括在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应付退货款。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
4、非流动负债
列报项目 | 项目说明 | 注意事项 |
长期借款 |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 包含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 |
应付债券 | 反映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和利息。 | 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永续债分拆后形成的负债成分。 包含一次还本付息的应付债券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 发行abs募集的资金划分为金融负债时,可列报为“应付债券”或“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 |
租赁负债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
长期应付款 |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的期末账面价值 | “专项应付款”归并至本项目。 包括: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以及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 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离职后福利中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净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负债项下单独列示。 |
预计负债 | 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弃置费用、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 |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确认为预计负债的应付退货款,不在一年或一个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填列。 按照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等项目计提的损失准备,应当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填列。 |
递延收益 | 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 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 针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ifrs下明确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包括长期待转销项税额、储备资金、代管基金、预收租金、附赎回义务的增资款、继续涉入负债等长期应付款项,以及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长期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
5、所有者权益
列报项目 | 项目说明 | 注意事项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 |
其他权益工具 | 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 例如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可转换债券中的转股权、认股权等。 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会计上将永续债作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处理,不一定对应适用税务上的利息或股利政策,反之亦然。 |
资本公积 |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内容:(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3)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核算内容: (1)投资者溢价投入、可转换债券转换、债务转为资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行权等; (2)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 (3)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4)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5)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对于不再合并的子公司,转变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 |
减:库存股 | 反映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 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以及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回购义务。 |
其他综合收益 | 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包括:(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包括:(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7)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8)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构成一揽子交易的,丧失控制权之前各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 |
专项储备 | 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 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安全生产费处理 |
盈余公积 | 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未分配利润 | 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分析仅为个人对准则的技术探讨,不代表任何机构或个人意见、建议或最终结论,任何人不应依据本文所述内容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