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视同销售(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

今天之了君跟大家分享的干货是:企外购和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账务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一、视同销售的情形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7.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赠送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账务处理

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做视同销售处理,取得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无需计提增值税销售税额。

1. 采购货物时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 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自产的货物职工福利的账务处理

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做销售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账务处理。

1. 计提时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3.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视同销售代销中的委托方和受托方

1. 委托方的情况

1)在收到代销清单或者代销款时(两者中其中一个)就可以确认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如果两者都未收到,需要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2)委托方缴纳增值税,在收到代销清单时,委托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托方。

2. 受托方的情况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货物销售出去时;

2)按照实际的售价计算销项税额,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抵扣进项税额;

3)收取的代销手续费,按照现代服务(6%)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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