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五、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