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征缴标准是怎样的?-代办营业执照

残保金的征缴标准是怎样的?-代办营业执照详细内容如下:

  答: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局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价税合计金额后,系统根据代开发票的金额自动计算增值税税额和需要预缴的一税两费金额,并自动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一税两费优惠政策。在季度申报时,季度销售额合计超过30万的,纳税人应自行根据本季度销售额合计缴纳增值税情况如实申报缴纳两费。

  二、问:2019年残联审核2018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时间是什么

  答:根据《北京市政局 国家税总局北京市税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京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向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期是哪天

  答:2019年度残保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四、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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