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建筑企业资质申报条件(新政策)
三亚建筑企业资质申报条件
建筑业是三亚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亚市对建筑企业实施资质管理制度,对申请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批。本文将介绍三亚市建筑企业资质申报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相关规定,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请人应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技术装备、专业技术人员等;
3.申请人应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业绩;
4.申请人应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具体的资质等级、资本要求、人员要求、业绩要求和技术装备要求,可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5)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文件。
二、申报流程
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注册并登录,选择“企业资质”模块,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交至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说明理由;
3.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和补正,通过的予以公示,不通过的退回并说明理由,补正的限期补正并重新评审;
4.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住建局出具资质证书,公示有异议的,市住建局进行核实并处理;
5.申请人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下载资质证书电子版,或到市住建局领取资质证书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企业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理;
2.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申请资质等级,不得超过自身能力范围;
3.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和结果,按要求配合审批工作,按时提交补正材料或提出异议;
4.申请人应妥善保管资质证书,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抵押或变相转让;
5.申请人应按规定参加资质动态核查,不得出现资质异常情况,否则将影响资质延续或升级;
6.申请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诚信经营,不得违规承揽工程或转包、分包工程,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否则将受到惩戒或限制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