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级建筑资质如何办理(新政策)

一、办理条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申请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4.企业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技术工人不少于300人;

5.企业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设备;

6.企业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7.企业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信誉;

8.企业在近3年内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其合同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且有2个以上的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9.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记录。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第一步,企业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企业章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证明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设备的清单和证明材料、质量、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证明材料、经营管理能力和信誉的证明材料、建筑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等;

2.第二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管理中心;

3.第三步,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考察通过后,出具资质审查意见;

4.第四步,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管理中心将资质审查意见报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根据资质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企业的资质申请;

5.第五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者向企业出具不予批准的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注意事项

申请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如有虚假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受理或者撤销资质;

2.申请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装订,每份申请材料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材料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提交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4.申请材料应当备齐备足,如有缺失或者不足的,将被要求补正或者补充;

5.申请材料应当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如有变更或者更新的,应当及时通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管理中心,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申请企业应当配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管理中心的审查和考察,如有拒绝或者妨碍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7.申请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如有违反或者不良的行为,将被取消资质或者降低资质等级;

8.申请企业应当妥善保管资质证书,如有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9.申请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资质的延续、变更、注销等事项,如有逾期或者不履行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质或者被吊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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