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设计乙级资质办理条件及资料(新政策)
上海市政设计乙级资质办理条件及资料
市政设计乙级资质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单位具备的从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资质等级之一,是市政设计单位的基本资质。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资料。本文将介绍市政设计乙级资质办理的条件及资料,以供有需要的单位参考。
市政设计乙级资质办理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标准》的规定,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办理条件如下:
1.设计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设计单位应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
3.设计单位应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手册,并经过认证。
4.设计单位应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即在近三年内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6个,且至少有2个项目的设计费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设计单位应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注册市政工程师不少于6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注册给排水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暖通空调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咨询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
市政设计乙级资质办理资料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申请办理指南》的规定,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的办理资料如下:
1.申请表,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设计单位的技术装备清单,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设计单位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设计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如设计合同、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证明等,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1.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
12.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由本人签字。
13.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如职称证书、职称评定通知书等,由本人签字。
14.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如注册市政工程师证书、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等,由本人签字。
15.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证明,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其他有利于证明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成果等,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