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在异地预缴税款
1、以青岛税务局为例,增值税按3%征缴;
2、城建税7%,教育附加费3%,地区文化教育附加2%,印花税依照合约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增值税按此次开税票未税金额的0.2%;
3、因地区税款差异,最好是咨询当地的税收政策。
以上就是外经证在异地预缴税款相关内容。
外经证是指纳税人在外出交易活动时的税收管理证明。根据一地一证的标准,税务机关出具“外管证”,其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后,需要到营业地税务机关填写《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对未用完的发票进行纳税处理。经营地税务机关需要证明上标明纳税人的经营、缴税及发票情况。纳税人要具证实,在证实有效期限期满10日内,返回所在城市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证实缴销手续。纳税人外出经营180天以上的,需要在经营场所申请税务变更手续,成为经营场所主管税务机关的固定商户。本文主要写的是外经证在异地预缴税款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